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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以株洲航电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 重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目标资产 评估报告 开元(湘)评报字[2010]第060号 共三册 第一册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CAREA ASSETS APPRAISAL CO.

, LTD.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目录内容页次第一册 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摘要2评估报告5

一、绪言5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三、评估目的7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9

六、评估基准日9

七、评估依据10

八、评估方法13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4

十、评估假设28 十

一、评估结论29 十

二、特别事项说明31 十

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2 十

四、评估报告日32 评估报告附件35 第二册 评估说明 第三册 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佑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迈群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以株洲航电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 重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目标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开元(湘)评报字[2010]第060 号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称 委托方 或 发展集团 )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执业原 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以拥 有的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重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 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简称 目标资产 )在2010 年4月30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是为发展集团拟以拥有的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重 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果实业向发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该等资产,提供 于评估基准日目标资产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 电经营性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2010 年4月30 日.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评估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 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 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在分析各评估方法所得评估 结果的合理性的基础上,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六、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0 年4月30 日,发展集团申报评估的资产总额账面值 122,423.0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21,807.70 万元,无形资产 615.34 万元.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评估总值为 168,000.19 万元(大写 为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万壹仟玖佰元整) , 评估增值为 45,577.15 万元, 增值率为 37.23%. (各类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 各类资产和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计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A-B D=C/A*100% 流动资产

1 - - 非流动资产

2 122,423.04 168,000.19 45,577.15 37.2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长期应收款

5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固定资产

8 121,807.70 166,424.89 44,617.19 36.63 在建工程

9 - - 工程物资

10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油气资产

13 - - 无形资产

14 615.34 1,575.30 959.96 156.00 开发支出

15 - - 商誉

16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 - 资产总计

20 122,423.04 168,000.19 45,577.15 37.23 流动负债

21 - - 非流动负债

22 - - 负债总计

2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4 122,423.04 168,000.19 45,577.15 37.23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评估总值为 156,363.35 万元(大写为人 民币壹拾伍亿陆仟叁佰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 ,评估增值为 33,940.31 万元,增 值率为 27.72%. 经分析上述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比收益法评估结果高 7.43%,经进一步分析其原因,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系按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置 评估对象并考虑其各种损耗所估算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其结果客 观、合理,符合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及评估目的;

收益法是按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 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所测算的评估对象的收益价格;

从本次两种评估方法所 获取的资料的可靠性分析, 成本法所依据的评估资料比收益法所依据的评估资料更 可靠、更客观,相比之下,收益所依据的评估资料则略逊一筹,因此,我们选取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即本次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总值为 168,000.19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万壹仟玖佰元整) .

七、评估报告日:本报告出具日期为

2010 年10 月31 日. 以上内容摘要评估报告书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以株洲航电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 重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目标资产 评估报告开元(湘)评报字[2010]第060 号

一、绪言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展集团 或 委托方 )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执业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委托方拟以拥有的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重组湖南金果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株洲航电枢纽水力发电经营性资产(简称 目标资产 )在2010 年4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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