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4-07-30 |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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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信元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信元网安 证券代码:836047 法定代表人:李德波 信息披露负责人:谷静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南侧28号鑫光房地产 1号综合楼
电话:0471-6509683 传真:0471-6509683
网址:www.nmtec.org.cn 电子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发行的目的只要是为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公司 综合竞争实力,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同时为增强和提高优秀人才及核心员 工的稳定性、积极性,使其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紧密结合,防止人才流失,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 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事宜.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3 年12 月30 日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内蒙古信元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6 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 认购的,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 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中中未就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的事项另作规定.但是,除了公 司1名原在册股东确定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情形之外,公司全体原在册股 东均出具了《关于放弃股票发行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均承诺自愿放弃对本次 股票发行的优先购买权, 且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至 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认购完成期间, 其本人届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票将均不 对外转让. 因此,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原在册股东均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
36 名,36 名均为自然人投资者.其中
1 名自然人为公司 在册股东.
35 名为新增自然人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投资人不超过
35 人. 新增
35 名自然人投资者中,5 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 名 为公司拟定的核心员工,核心员工的认定已由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 征求意见,待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上报股东大会审议,若核心员工的认定未通 过股东大会批准,则该等员工不能参加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名单及拟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拟认购数量 (股) 拟认购金额 (元) 认购 方式 是否新 增股东 认购人身份
1 李德波 1,165,866 1,748,799 现金 否 董事、总经理
2 徐政 26,200 39,300 现金 是 董事、副总经理
3 孟祥波 26,200 39,300 现金 是 拟核心员工
4 刘德志 26,200 39,300 现金 是 拟核心员工
5 谷静 22,500 33,750 现金 是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 会秘书 内蒙古信元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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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杨佳 22,500 33,750 现金 是 拟核心员工
7 赵文礼 15,000 22,500 现金 是 拟核心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