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4-08-02 |
1 应根据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矿 区的要求,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有 关规定进行. 本项目用地在下石节煤矿建设用地范 围内, 项目已取得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得备案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 厂址应靠近原料基地,应有便利和经 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并应与厂外铁 路、公路连接便捷、工程量小. 项目厂址距离下石节煤矿为 1.3km,距 厂外公路为 100m,交通便利.
3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 必需的水源和电源.水源和电源与厂 址之间的管线连接应便捷. 项目生产用水取自下石节煤矿中水, 生 活用水取自下石节煤矿生活用水管网, 可以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的需要.
4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 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在抗 震设防烈度
6 度及以上地震区,应避 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 采取地基处理及抗震措施. 厂址所在地地质条件较稳定, 无地震带 分布.
5 厂址应具有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 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并根据 洗煤厂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 当的发展余地.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
30 亩,满足生产需 要.
6 厂址应有适宜的地形坡度,应劈开自 然地形复杂、坡度大的地段,应避免 将盆地、集水洼地作为厂址. 厂址位于山坡上, 坡度为 3°坡度适宜, 满足厂区建设.
7 在山区建厂时,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 脚处时,应对场地的稳定性等作出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企业已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根 据项目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 论(地质灾害报告见附件 6),项目建设 场地经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建设适宜性为 基本适宜.
8 厂址应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以及基 本农田,并应不压和少压煤炭和有开 采价值的矿产资源. 厂址原为空置建设用地, 不占用农田和 林地.
9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作选煤厂建 设场地:①抗震危险地段;
②有泥石 流、滑坡、沙害、溶洞、采空区、IV 级自重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质现象, 且采取措施的工程投资巨大;
③矿井 开采后可能引发场地的环境地质问 题;
④爆破危险范围内,地面炸药库 的为外部安全距离范围内;
⑤受到洪 水威胁, 而采取防洪措施的工程投资 特别巨大;
⑥法定的文物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原卫生防 护区范围内;
⑦航空、通信、气象地 震观测、 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设施的 影响范围内. 根据项目场地地质灾害报告, 项目场地 西北侧为黄土滑坡和地质崩塌
2 类, 通 过采取截排水、坡面防水、合适的地基 处理方式、 合理布置厂区等必要的防治 措施后,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由于 场地面积小, 采取防治措施的工程投资 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5%,投资较小. 本项目位于桃曲坡水库上游沮河支流 的侧流前河东侧约 1600m 处,桃曲坡 水库在本项目东南侧约 25km 处.根据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同意铜川市漆 水河柳湾饮用水源地及桃曲坡水库饮 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有关有 关意见的函》陕环污防函[2018]50 号, 本项目不在桃曲坡饮用水源地保护范 围内.
5 综上所述,本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废水、废气 、固废、噪声、生态保护 等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 析,项目选址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