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4-08-05

(2)由代理人代 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 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由非法 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4月23 日8时00 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新都路

10 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

电话:0510-81818626;

联系人:强科华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往来 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无锡万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二) 《无锡万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无锡万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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