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8-14 |
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 承诺的情况下,本人/本企业将合法合规减持.
1、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 续遵守上述第1项承诺.
3、本人/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合力模具的股份,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合力模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 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合力模具的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 况下,本人将合法合规减持. 本人所持合力模具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期间合力模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合力模具股份: ( 1) 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 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 2) 本人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履行后续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合力模具的股份,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 一) 发行人
1、如本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 损失: ( 1)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 2)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 上述承诺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 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