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8-20 |
本公司于
2006 年4月10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关于同意北京三元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资批[2006]1040 号) , 根据本公司
2006 年3月21 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公 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 股东做对价安排,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付 4.2 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总共获得 6,300 万股;
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股权变 更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