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4-08-21 |
5 2018年2017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633 25,1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39 C 非流动负债总额 30,772 25,17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票
9 61,379 569,191 其他应付款项、拨备及应计负债 74,720 95,895 合约负债 8,047 C 有关商品合约之负债 C 91,989 应付税项 156,868 160,408 借款 103,143 C 流动负债总额 404,157 917,483 总负债 434,929 942,657 总权益及负债 9,430,385 8,186,309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2018年12月31日6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上市.本公司 之控股股东为首钢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 「首钢控股」 ) (其於2018年12月31日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 有本公司约33%之股权) ,而首钢控股之最终及直接控股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就本公 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成立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 有限公司连同其联系人 (如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定义)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为 「本集团」 ) 除外) 将会在下文统称为 「首钢集团」 .连同首钢集团的附属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首钢基 金」 ) 持有之本公司19%股权,首钢集团持有本公司之总股权约为52%.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主要 营业地点之地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银行港湾中心7楼.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载於综合财务 报表.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币千元为单位呈列.该等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审阅并由董事会於2019年3月26日批准刊发. 2.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惺视弥愀鄄莆癖ǜ孀荚蚣跋愀酃咎趵 (第622章) 之要求编 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根烦杀痉ū嘀,并就按公平值入账之投资物业、有关商品合约之资产及 负债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负债之重估作出修订. 2018年全年业绩之本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截至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 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来自於该等财务报告.根愀酃咎趵436条须予 披露之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送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将於适当时候送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上述两个年度之财务报表作出报告.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亦无提述核数 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强调有任何事宜须予注意;
且并未载有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 或(3)条所指声明.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重大会计估计.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 程中亦需行使判断.
7 3.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a) 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下准则之修订已获本集团於2018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采纳: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年) 金融工具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 以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 2014年至2016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 转拨投资物业C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 ? 解释第22号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本集团须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后更改其会计政策并 作出若干追溯性调整.上述大多数其他修订对前期确认之金额并无任何影响,预计不会对当 前或未来期间产生重大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若干新订会计准则及解释已颁布但无需於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间强制执行而本集团亦未提 早采纳. 於下列日期或 之后开始之会计 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019年1月1日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解释第23号 所得税处理之不确定性 2019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之修订 雇员福利 2019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修订 具有负补偿之提前还款特点 2019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保险合约 2022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之修订 业务的定义 2020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之修订 重大性的定义 2020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投资 2019年1月1日 年度改进项目 2015年至2017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2019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 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待定 本集团对该等新订准则及解释之影响之评估载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