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4-08-23 |
360 万千升的啤酒产销量目标充满信心.
六、重要事项
1、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将不会就截至
2004 年6月30 日止的
6 个月派 发中期股利.
2、本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年会通过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股利现金 人民币 0.20 元(A 股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
2004 年7月30 日实施完毕.
3、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
2001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青岛市光明总公司(以下简称 光明公 司 )诉本公司违反经销合同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院 )于2004 年4月2日做出一审判决,本公司于
2004 年4月12 日收到该判决书.本公司对一审判 决结果不服,已在法定上诉期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04 年6月23 日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 的审理通知. (2)本公司与青岛远洋祥和工贸有限公司( 祥和公司 )易货合同纠纷一 案于
2004 年4月19 日经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本公司于
2004 年5月8日收到省高 院送达的终审判决书.根据该生效判决,本公司需返还祥和公司货款及折价支付麻 -
7 - 袋款,两项合计约
2378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向省高院提出申诉请 求,目前,该案申诉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3)本公司诉青岛宏隆商贸有限公司购销纠纷一案,本公司对省高院做出的 二审判决提出申诉请求,省高院已于
2004 年5月予以立案再审.截止报告期末,本 案正在再审过程中.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事项 (1)本公司于
2004 年第一季度季报中披露的与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青啤香港公司 )分别对青岛啤酒(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