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4-08-26 |
1 ―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 共青团陕西省委共青团陕西省委共青团陕西省委共青团陕西省委陕组通字〔2016〕95 号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
2016 年从全省高校选派 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各高等 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中发 [2015]4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 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4]59 号) 、团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关 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党 [2013]12 号)等精神,在高校深化实施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 养工程 ,促进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的落实,同时 ―
2 ― 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党组决定
2016 年继续从全国高等学校 (含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 中选派团干部以及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 作.
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现就选派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名额分配:2016 年总计选派
50 名,各地具体名额见附 件1. 2.选派条件: 本次选派对象包括高校团干部、青年教师.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 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 3.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 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 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 经学校党 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 4.挂职岗位:全省部分县(市、区)团委副书记或书记助 理. 各地市、 县级团委要会同教育部门就挂职干部选派任免等事 宜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沟通, 由组织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
3 ― 选派干部的任免程序. 5.人员安排:实行 省内为主、就近就便 的原则,保持 校地合作的连续性,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团省委根据基 层需求,统筹安排选派人员挂职地点.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推动基层工作.选派干部要对挂职所在县级团委及其基 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 积极协助所 在县级团委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专业优势, 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2.提高综合素质.选派干部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机会,在 工作实践中了解基层的国情、社情、民情,在推动工作中提高调 查研究、 组织动员、 沟通协调、 规划实施、 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 不断增强开展群众工作本领和社会管理工作能力. 3.切实锤炼作风.选派干部要利用挂职契机,认真贯彻中 央 八项规定 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深入青年,增进与普通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 在 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