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08-27 |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一)金鼎医药设立满两年.
2007 年8月17 日, 金鼎有限在东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持有 《营 业执照》 (注册号:341721000000205) ,金鼎医药系以金鼎有限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并于
2016 年6月1日领取 《营 业执照》 .金鼎医药设立已满两年,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之 规定.
(二)金鼎医药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金鼎医药自设立至今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永拓所)于2016 年4月28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京永审字(2016)第146144 号,以下 法律意见书
6 《审计报告》未特别注明的,均为此报告. )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1-3 月金鼎医药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9,168,344.03 元、68,461,750.70 元和21,517,712.80 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94%、 99.82%、 1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金鼎医药业务明确;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金鼎医药持续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二)项的规定.
(三)金鼎医药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金鼎医药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 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 司治理制度,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经核查,近两年金鼎医药的生产经营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 工商、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罚,经营合法规范. 本所律师注意到:
1、金鼎医药
2014 年度营业外支出罚款
850 元、2015 年度营业外支出罚 款2000 元,根据金鼎医药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罚款系公司员 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后公司支付了相应处罚 款项.
2、2016 年5月1日,因员工对碱蒸馏釜进料阀操作不当,导致碱蒸馏釜视 筒发生破裂造成工伤事故.前述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处理伤员及现场,对公司 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并及时将本次事故向东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报备.
2016 年6月14 日,东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金鼎医药自设立 以来安全生产状况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设项 法律意见书
7 目均已履行相应的安全审批手续.公司自
2014 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 无安全生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6 年6月15 日,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金鼎医药自设立 以来安全生产状况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设项 目均已履行相应的安全审批手续.公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