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8-27 |
600019 证券简称: 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9-038 -
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4月23-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2018 年公司经审计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 14,270,692,982.51 元, 加上
2018 年初法人口径未分配利润 41,315,860,945.00 元,减去已 发放的
2017 年度现金股利 10,020,561,806.25 元,2018 年末法人口 径预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5,565,992,121.26 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 续的发展目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1.按照
2018 年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427,069,298.25 元;
2.按照
2018 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公积金 1,427,069,298.25 元;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应不低于当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鉴于公司一贯 重视回报股东, 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 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股(含税) ,以2018 年末总股本 22,267,915,125 股为基准,预计 分红 11,133,957,562.50 元(含税),占2018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1,565,163,754.79 元的 51.63%,实际分红总 金额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本计算为准;
4.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19 年4月23-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
600019 证券简称: 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9-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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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 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关于
2018 年利润分配的 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的提案》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