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9-08 |
(二)技术要求
1、服务概况 采购人目前
2016 学年用午餐人数约
300 人,用晚餐人数约
100 人,
2017、2018 学年人数未定.具 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2、项目服务要求 2.1 由中标人提供不锈钢餐盒或合格的食品塑料餐具供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使用,餐盒由中标人自行 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2 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 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2.3 学生、教职员工每人每餐标准为午、晚餐分别是 9.5 元, (含配送费用,服务期间中标人原则上不 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采购人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 可变更) .午餐标准为最少
1 肉,1 副肉,1 菜,1 汤,中标人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 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 : (1)荤 菜不少于
150 克;
(2)素菜不少于
150 克;
(3)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师、生吃饱为 -
9 - 止.中标人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外包装有安全标示. 2.4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 ,必须 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中标人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中标人 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5 中标人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中标人 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6 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中标人应当保证每日上午 11:30――11:40 间、下午 17:20 前分别将午餐、 晚餐配餐送达用餐地点,完成分餐工作,并于中午 12:20 前、下午 18:30 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清理工 作;
(初
一、初二的配餐送达各教室门口,初三学生的配餐送达饭堂一至三楼,教师的配餐送达饭堂二 楼;
配餐场所卫生清理工作具体指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餐具等清走、将餐桌、地面收拾干净,清洁工 具由中标人负责. )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 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2.7 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中标人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2.8 中标人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 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的服务标准.中标人应根据中学生的成长 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 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应当于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加以调整, 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2.9 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 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0 中标人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 追索与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