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9-11 |
5 个工作日. 6.命名通报.公示无异议的,市总工会发文进行命名通报, 并颁发奖牌、证书. 第七条 相关待遇 1.经济待遇. 东营金牌工匠 自授予月份起,每人每月享 受市政府津贴
1000 元,期限为
5 年,由市财政按照年度拨付市 总工会统一发放,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2.政治待遇.对符合条件的 东营金牌工匠 授予东营市五 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 3.社会待遇.优先推荐参加 齐鲁工匠 以及更高层次先模 ―
5 ― 人物的评选;
优先参加技术培训、 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休养等活动. 4.资金支持.市总工会支持 东营金牌工匠 领衔建立工匠 人才创新工作室,已经领衔建立的由所在单位申报,经审核符合 条件的由市总工会命名挂牌并给予资助. 第八条 市总工会联合主流媒体和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 对 东营金牌工匠 进行广泛宣传,倡导 咱们工人有技术才会 更有力量 、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的人才观念,扩大 东 营金牌工匠 的社会影响力. 第九条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 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 东营金牌工匠 进行考核评估,每年
2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考核评估结果报市总工会,考核评估结果 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或调 往市外的,不再享受市政府津贴待遇.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 东营金牌工匠 荣誉称 号及相关待遇. 1.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者;
2.主要事迹失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技术成果者;
3.其他应该取消荣誉称号的情况.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东营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 东营金牌工匠 选树管理办法(暂行) 》同时废止. ―
6 ― 东营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 年12 月29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