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4-09-18 |
2017 年6月29 日,北京四中院 依法受理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 院诉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 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 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中喷漆作业产生废 气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属于新类型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案件后,北 京四中院及时向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发出受理公益诉讼告知 书,并到多彩公司生产基地现场勘验 情况. 据悉,2016 年12 月9日,北京 市大兴区环境保护监察支队出具《环 境保护监察意见书》认定多彩公司存 在如下环境违法问题: 喷漆废气未 经处理直接外排大气环境;
焊接产生 的焊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大气环 境;
生产加工基地未办理环境审批手 续. 同日,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 局决定对多彩公司喷漆、焊接电源开 关箱予以查封.2017 年1月13 日,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作出兴环保 监罚字 [2016] 第206 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决定对多彩公司处罚
20 万元.此后,北京四分检两次到多彩公 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多彩公司违 法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依据北京四 分检的申请,北京四中院立案后采取 了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向环保部门发 送立案情况告知,并登报向社会公告 案件受理情况.
2017 年7月31 日,北京四中院 办案法官专门到多彩公司在北京市大 兴区某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 多彩公司已经停止生产.后合议庭根 据《关于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 程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环境损害的鉴定 评估意见》 、现有证据、现场调查、 资料照片,以及其接受行政处罚后 仍持续进行过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 综合评议.法院认为,根据已经提 交到法院的相关材料,初步证明多 彩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某生产基地 从事钢结构制造过程中,喷漆废气 和焊接产生的焊烟废气未经处理直 接排放至大气环境,且生产加工基地 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多彩公司的上 述行为具有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风险. 在法院到多彩公司的生产基地进 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虽然已经停止 生产,但仍然存在恢复生产继续污染 环境的可能性,且其曾经在接受行政 处罚后仍存在侵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故北京四中院认为,法院有必要依职 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防止损害扩 大,保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第一 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第
(四) 项之规定,裁定多彩 公司对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某生产加 工基地在办理环境审批手续或者向法 院提交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不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证据之 前,禁止在该生产加工基地从事涉及 喷漆、焊接及废气排放的生产行为. (马军邹慧) 北京四中院首发大气污染 禁令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依职权裁定行为保全 公告人民法院报2017年8月22日(总第7103期)本院根据东莞明辉家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7月18日 裁定受理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同时指 定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分所为江苏 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 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前, 向江苏崇华 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和 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6号楼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