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4-09-19 |
一、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 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按照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 期完成 的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推动转变能源发展方 式,显著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 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国空 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1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
1 - 11.4%, 天然气 (不包含煤制气) 消费比重达到 7%以上;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 V 标准车 用汽、柴油. 中期目标:2017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3%,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 9%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 65%以下;
全国范围内供应国 V 标准车用汽柴油.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 域和山东省接受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 增长. 远期目标: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 成效,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转变不断深入,以较低的能 源增速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能源开发利用与 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形成清洁、高效、 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
(三)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 任务:采用先进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实施 在役机组综合升级改造;
提高石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和管理;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 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加强 -
2 - 运行监管. 目标: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 区火电、石化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措施:继续完善 上大压小 措施.重点做好东北、 华北地区小火电淘汰工作,争取
2014 年关停
200 万千 瓦.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所有燃煤电厂全部 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 安装脱硝设施,现有燃煤机组进行除尘升级改造,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所有石化企 业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全面推行 LDAR(泄漏 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挥 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
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上 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现有除尘设施实施升 级改造;
火电、石化企业和燃煤锅炉要加强环保设施运 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 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网企业不得 调度其发电.
2014 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 治理,2015 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