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4-09-21 |
225 试卷代号 :104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15 年秋季学期 开放本科 期末考试 金融法规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半开卷) (供参考)
2016 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在以下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填在 括号内,多选不得分.每题
2 分,共20 分} l. B 6.C 2.D 7. C 3. D 8.D 4.D 5. D 9. B 10. D
二、多选选择题{在以下各题的备选答案中有至少两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填 在括号内,多选、漏选均不得分.每题
2 分,共20 分) 11. ABC 16. BC 12. ABD 17. ABC 13. ABCD 18. ABC 14. ABCD 19. ABC 15. ABC 20.AC
三、判断题{只判断正误,无需改正,请将*或J 的符号填在括号内,每题
1 分,共10 分} 21. X 22X 23. -.J 24. -.J 25. -.J 26. X 27. -J 28. -J 29. X 30. X
四、案例分析题{共3题,
50 分} 31. (1
5 分)参考答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 条规定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本案中,甲称其开具本案支票给乙,是其代为 支付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货款,而并非甲乙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成立.因为本案 中甲对乙代为支付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形成了支票下的真实交易关系.故甲的抗辩主张不能 成立. (2) 本案中,即使甲与乙的票据基础关系无效,甲与乙的票据关系也不受影响,因为票据关 系具有独立性与无因性,其与基础关系相分离.本案中,收款人为乙,乙持有本案支票,且是合 法持有人,其可以依照《票据法》第61 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
226 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行使属于他的票据权利,而无须证明票据基础关系的 存在. 32. (1
5 分〉 (1)本案中,甲证券公司动用资金 5.
2 亿元,使用不同的账户对 M 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 方向相反的交易,提高股票价格,是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证券的行为,属于单独或者通过合 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在自己实际 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以影响证券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2) 监督机构将给予甲证券公司以下处罚 z 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 得、罚款、限制或暂停其证券经营活动和证券业务. 33. (20 分) (1)可以.《保险法》规定: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 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的质押行为无效. (2) 给吴亮.吴浩的质押行为无效.因而单军元权取得保险金.吴贵友指定的受益人为 吴亮,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3) 本案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 (4) 本案吴浩为吴贵友投保,具有保险利益. 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