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9-24 |
(一)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科学精 神.
(二)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 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 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熟练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 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如确有 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但最长一般不超过
6 年,逾期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的能力.博士研究生应根据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学位论文工作的需 要和个人特点,学习有关课程,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掌握新的科学实验手段.在拓 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 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负责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 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小组成 员由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细则,积极构建 双平台+双导师 和 项目+人才培养 的协同育人机制.
四、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
4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博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趋势,结合本学科特 点,体现出较高的学术起点,并根据学科发展适时调整.培养方案应体现本学科博 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明确博士研究生应掌握的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 度和有关研究方向专门知识的深度,应对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学习的课 程等做出具体规定.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应根据学科培养方案,结合本人的原有基础和 具体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或指导小组集体讨论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 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如有特殊原因提出修改,须经导师和学院有 关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学位课程按一级学科设置,分 为公共基础学位课(A 类)和专业学位课(B 类) ,是该学科的必修课;
选修课程分 为专业选修课(C 类)和公共选修课(D 类) .博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要求不少于
15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
11 学分.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不低于 上述基本要求的学分数. 各类课程设置基本要求如下:
(一)公共基础学位课(A 类) 政治类: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 学时,2 学分.学习方式可采用讨论、自学、讲授方式.考试方式可以是考试,也可以撰写读书报告或论文. 外语类:第一外语―英语,54 学时,3 学分.
(二)专业学位课(B 类) 专业学位课设立 2-3 门课程,72-96 学时,4-6 学分.
(三)选修课(C 类专业选修课和 D 类公共选修课) 选修课是在学位课以外,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 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中开设的各类可供选择学习的课程.一 般要求选修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