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4-09-25

4、 股价稳定预案 2014年2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预案》 (以下简称 预案 ),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期间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 在稳定股价期间内,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 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一致,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如公司未能与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则应按以下所列的措施依次实施: (1)措施一:公司回购股份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被触发时,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可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公司应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被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 论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 和数量区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 购方案后,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 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应在履行回购股份公告程序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 完毕.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届时公司市 值低于5亿元人民币,则以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为准) ,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自公司董事会做出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 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回 购的股份应予以注销. (2)措施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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