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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7月20 日召开
2009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对公司首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公 司上市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自2008 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同时,对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 科发火〔2008〕362 号)的文件精神,只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方可依照《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众生药业、华南药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
200844000854、GR200844000853,发证日期为
2008 年12 月29 日.根据广东省 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 于公布广东省
2008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科高字[2009]41 号) ,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08 年1月1日至
2010 年12 月31 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4、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
18 个剂型,295 个国 药准字号药品品种,逐步形成了以化学普药为基础、中成药为主导的产品结构. 复方血栓通胶囊、众生丸、清热祛湿冲剂三种中成药是公司的主导产品,三大 产品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8,711,491.96 元、215,421,629.11 元、284,428,407.79 元和 173,059,518.06 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51.61%、53.27%、58.73%和64.63%.公司主导产品比较集中,三大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收 入水平,一旦三大主导产品的销售出现下滑,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5、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且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本 公司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发行前一年末相比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本公 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6、众生药业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均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自
1997 年1月1日、1998 年1月1日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虽然广东省东莞市地税部门认定众生药业及华南药业
2008 年以前年度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广东省东莞市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 颁布的行政规章存在差异,存在可能被国家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的风险.该项所得税 优惠使公司报告期的
2006 年度和
2007 年度少缴所得税 967.84 万元、1,097.77 万元,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7.98%、24.32%.就上述税款补缴事宜,众生药业的全 体股东已出具承诺: 若日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众生药业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 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本公司全体股东将以承担连带责任方式,无 条件全额承担众生药业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 保证本公司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