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4-09-30 |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 分红(如有) ,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 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毕时为止.
三、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影响 发行条件时回购及购回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公司应在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之日次一交易 日公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 ,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 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福鞍控股将同意或督促福鞍重工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不含原股东 公开发售的股份) ,或由其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购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 按照回购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公司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若福鞍控股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 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其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四、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实际控制人吕世平、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若其未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吕世平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 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 同时其拥有的福鞍重工股份不 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 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