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10-03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08) 关连交易成立合营企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宁利 柏、建发房地产与弘信订立合营企业协议,以成立合营企业,,
於取得相关 中国政府机构发出的必要批准后在中国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 务. 合营企业的总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其中 (i) 本公司将 (通过南宁利 柏) 认缴人民币 34,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四;
(ii) 建发房地 产将认缴人民币 36,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六;
及(iii) 弘信 将认缴人民币 30,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 由於建发房地产为控股股东,故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 第十四 A 章,成立合营企业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少 於5%,南宁利柏向合营企业的出资超过 3,000,000 港元,故根鲜泄嬖虻谑 A 章订立合营企业协议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 成立合营企业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宁利 柏、建发房地产与弘信订立合营企业协议,以成立合营企业,於取得相关中国政府 机构发出的必要批准后在中国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C
2 C 合营企业的总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其中 (i) 本公司将 (通过南宁利 柏) 认缴人民币 34,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四;
(ii) 建发房地产 将认缴人民币 36,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六;
及(iii) 弘信将认 缴人民币 30,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 合营企业协议 日期: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订约方: (a) 南宁利柏,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b) 建发房地产,控股股东 (c) 弘信,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弘信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 人均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出资及於合营企业的股权 根,合营企业的总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其中 (i) 本公司将 (通 过南宁利柏) 认缴人民币 34,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四;
(ii) 建 发房地产将认缴人民币 36,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六;
及(iii) 弘信将认缴人民币 30,000,000 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 南宁利柏、建发房地产及弘信将於成立合营企业时悉数结清出资.南宁利柏将以内 部资源及股东给予本集团的借款拨付合营企业的出资. 出资将由南宁利柏、建发房地产及弘信根涓髯造逗嫌笠档墓扇ū壤鞒.本 公司将不会向合营企业作出任何进一步出资,而本公司於合营企业协议项下拟进行 的交易中的资本承担总额将为人民币 34,000,000 元. C
3 C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组成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将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将由南宁利柏委任,一名将由建发 房地产委任及剩余一名将由弘信委任. 有关南宁利柏、建发房地产及弘信的资料 南宁利柏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 从事投资业务. 建发房地产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控股股东.其主要从事房地产 开发业务. 弘信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於中国领先的移动互联产业链整 合平台之一. 订立合营企业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成立合营企业符合 本集团的五年业务策略,旨在通过整合本集团在房地产行业的上下游优势及凭藉来 自建发房地产的有力支持和资源,提高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扩大其业务围.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建发房地产为控股股东,故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虻 十四 A 章,成立合营企业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由於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少於 5%,南宁利柏向合营企业的出资超过 3,000,000 港元,故根鲜泄嬖虻谑 A 章 订立合营企业协议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董事於合营企业协议项下拟 进行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