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4-10-07 |
2014 年9月30 日前十名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文开福 境内自然人 28.53% 307,679,854 王宜明 境内自然人 6.77% 73,041,727 曾力 境内自然人 5.29% 57,095,255 陈运 境内自然人 4.85% 52,337,26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9% 45,154,260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9% 39,802,644 马娟娥 境内自然人 3.09% 33,305,517 尹江 境内自然人 2.78% 30,000,000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4% 28,430,460 张永明 境内自然人 2.48% 26,758,080
3 上述前十名股东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文开福先生. (9)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9月30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322,075.25 143,395.79 负债总额 139,333.62 60,463.23 少数股东权益
0 759.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741.63 82,93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182,741.63 82,172.65 项目
2014 年1-9 月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19,609.26 119,296.66 营业利润 11,748.83 -7,261.28 利润总额 14,404.66 -6,245.43 净利润 11,721.36 -6,79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1.36 -6,341.33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部品件100%股权, 电子部品件基 本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延安路比亚迪工业园 (4) 注册资本: 40000万人民币
4 (5) 设立时间: 2005年3月10日(6)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抽油烟机、燃气灶、 消毒碗柜、 洗衣机、 洗碗机产品的研发、 销售;
锂离子电池、 锂锰氧材料、 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电子电源、电力电源)、硅铁模块、 太阳能电池组件、包装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镍氢、镍镉电池及其他电 池、五金制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的生产,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液晶电视、DVD、音响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电解制水机的生产、销售;
Ⅱ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Ⅱ类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 液晶显示器及其相关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液 晶显示器及其相关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3D眼镜、手机零部件、摄像 头模组和扫描仪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7)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 持股比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00% (8) 交易标的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9) 主要财务数据
2005 年3月10 日,本公司和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发起设立电子部品件,电子部品件原本从事柔性线路板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本公司拟将与液晶显示模组、 摄像头模组产品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业务以及其相关生产、研发、采购和销售人员等一并注入电子部品件,电子部品 件将形成柔性线路板及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三大完整业务体系,在此基础 上电子部品件将剥离与主业无关的其他非经营性资产. 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 9.17 条规定, 上述业务整合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 免于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本次整合完成后,电子部品件成为本公司旗下唯一从 事上述业务的经营主体,交易对方将收购包含上述完整业务的电子部品件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