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10-12 |
1 沾化区房屋拆除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房屋拆除过程中扬尘治理防治工作, 进一步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的指导意见》(鲁建办字[2016]66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围绕空气质量改 善中心目标,结合滨州市沾化区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综合施策,以抑尘为重点,以改善大 气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分类实施、讲求实效, 进一步加大建设扬尘治理力度, 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积 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滨州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要求,加 大管理力度,督促房屋拆除单位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全面强化拆 除规范操作流程, 明确拆除工地围挡建设要求、 扬尘控制等措施, 促进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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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拆除施工单位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 同时,要将扬尘防治纳入到合同内容中.
2、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在进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前,应签订 《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制定房屋拆 除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3、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具体 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4、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 实及实施情况并建立完善扬尘防治台账, 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 案资料.
(二)严格落实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 要求
1、对拆除工地现场搭建围挡,围挡须采用砌块或硬质板等 材料,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
2、房屋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主次街道和居住人员 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外飘.
3、房屋拆除时,必须注意作业程序,并采取湿法作业等抑 尘措施;
实施爆破拆除旧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 施工,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4、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暂时 停止房屋拆除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湿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飞 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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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除施工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来 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6、拆除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因特殊原因不能 及时清运,确需在拆除工地内暂时存放的,应当书面报主管部门 批准,并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且堆放高度低于围墙高度.
7、房屋拆除现场的车辆出口处,应委派专人对出口遗漏的 渣土进行清扫.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在出口处设 置洗车设施,对车辆漕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土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沾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成立由 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房 屋拆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本级国有土地上房 屋拆除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督导检查 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