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4-10-19 |
2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0.82% 现金
3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94% 现金
4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94% 现金
5 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3.47% 现金
6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7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8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9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0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2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4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 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 2.78% 现金
16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4.86% 现金
1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4.86% 现金
18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4.86% 现金
19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 4.86% 现金
20 北京新华百悦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69% 现金
21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94% 现金
22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94% 现金 合计 - 1,441,000 100.00% - 全体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实缴, 全体合伙人第一期实缴出资为 全部认缴出资额的 20%.全体合伙人后期出资日期根据项目储备和投资进 度确定, 具体实缴时间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投资决策流程审议通过且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且北投集团实缴到位后实缴. 6.基金主要投资范围:基金为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范围包括对其 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或者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本基金投 资后标的企业上市的除外). 7.基金备案情况: 目前该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 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投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 管理人, 负责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将资金存放于托管银行开设的托管账 户,通过对目标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使合伙人获得经济回报. 基金存续期间, 基金每年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基金实缴出资总 额的 1%. 9.收益分配: 基金获得与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减去全部费用后(含预 留费用),各合伙人按照以下顺序分配收益: (1)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 指北投集团及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之外的全体有限合伙人) 按实缴出资额优先分配, 直至收回相 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
(2) 北投基金管理公司按实缴出资额分配, 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 金的收益;
(3)北投集团及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实缴出资额分 配,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
如有剩余;
(4)社会资本分配门槛收益率 6%;
如有剩余;
(5)北投基金管理公司分配门槛收益率 6%;
如有剩余;
(6)北投集团及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配门槛收益率 6%;
如有剩余;
(7)作为基金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业 绩报酬,超额收益的 80%在社会资本与基石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