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10-20 |
2013 年度 鉴证报告第
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678号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 司 )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
1 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8月7日证监发行字[2007]742 号文批准, 公司于
2009 年8月17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 为6.50 元,共募集资金 103,35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 2,943.80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8月18 日止全部 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697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建设银 行迎泽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14001410008050502839.募集资金 于2009 年8月18 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100,406.20 万元.(其中:当时未支付的 发行费用 525.9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 万元). 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基于银企战略合作等原因的考虑,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学府街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为:351900046910801,将原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活期存款中的20,000.00 万元转存至该账户中.后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 亿元成立子公司 山西安泰 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 ,负责4.5*108 Nm3 /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设 及日常运营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 14001410008050508150, 用于管理该账户下的1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按募集资金用途已使用 90,201.67 万元,账户余额合计为:10,105.27 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存款利息产生.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