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0-25 |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 司终止实施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并对 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 进行结项,将以 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 查意见.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7月30 日,公司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合计金额198,758,316.14元,全部转出并办理完成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2018 年09 月1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 项2018 年09 月11 日 巨潮资讯网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18 年07 月1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8 年08 月01 日 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高利民;
高 王伟;
葛骏 敏;
黄立新;
吕佩芬;
宋 祖英;
万向 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 司;
王国松;
姚桂松;
张 悦翔 股份限售承 诺 自本公司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 股份;
在本 公司上市三 年后,在担 任本公司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 持本公司股 份的 25%;
在离职后的 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本 公司的股 份.
2007 年05 月28 日 长期 正在严格 履行中 万向创业投 资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 起,本公司 将继续不从 事与股份公 司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 动;
也不通 过投资、持股、参股、 联营、 合作、 技术转让或 其他任何方
2007 年05 月08 日2018-7-31
2018 年7月31 日, 万向 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