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10-25 |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 《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 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 (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 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4]81号)的 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 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 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税前).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
电话:0561-6898000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6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 000万元 ( 含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 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 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 《 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9-013).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5月8日分别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桃花支行购 买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 ( PN19000100)1,000万元、2,000万元, 具体详见 《 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号)、 《 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9-033号),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赎回1,000万元,利息尚未赎回,截止2019年5月20日,剩 余产品市值为20,068,419.45元.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况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理财金额 (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预期年化 收益率 是否已 赎回 到期收益 (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