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4-11-05 |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 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或者子女(以两人为上限) ,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 险人. 第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 其他人或者组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合同,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为数人的,应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 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意外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 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对因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 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当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 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当由其监护人指定或者 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保险责任分为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F 类和 G 类, 具体如下: 保险责任种类 描述 A 类 驾驶或者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车期间意外伤害保 险责任 B 类 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C 类 乘坐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D 类 乘坐经营客运业务轨道交通车辆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E 类 乘坐经营客运业务轮船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F 类 乘坐经营客运业务民航班机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G 类 附属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与各类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事故如下: A 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 期间,在车厢内遭受意外;
B 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期间,在车 厢内遭受意外;
C 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机动交通工具 期间,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
D 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轨道交通车辆 (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期间,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
E 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轮船,自踏上甲 板起至离开甲板期间遭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