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4-11-05 |
2. 以传唤或隔离检查为原因的:传唤证或隔离检查证明;
3.以旅行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发生恶劣天气、严重自然灾害、传染病、 暴乱、骚乱、恐怖活动、罢工为原因的:政府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或相关新闻媒 体报导材料、承运人出具的罢工证明;
4.以旅行社或客运承运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原因的:旅行社或客运承运 人破产、清算的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主要住所遭受严重损失为原因的:被保险人主要住所损毁证明.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 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释义 亲属:在本附加合同项下,限于指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 (外)祖父母、 (外)孙子女. 严重伤病: 指经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及证实当事人所受的意 外伤害或首次罹患的突发性疾病将危及到当事人的生命.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 火山爆发、 地震、 海啸及其他属于不可抗力并给人类带来危害的异常的自然现象. 传染病:在本附加合同项下,限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 明的甲类、乙类传染病及该法未列明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列 明为甲、乙类传染病的疾病. 旅程确定日期:本附加合同仅保障单次旅行的,指投保日期;
其他情形的, 指下列日期较晚者: (1)投保日期, (2)由旅行社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机构发 出确认的有关旅程日,或者发出确认的团费/旅行票已交付全费的收据日. 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包括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 以及符合下列 条件的医疗机构:境内二级以上(含),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 医疗设备, 并且提供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的医疗机 构,但不包括主要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相类似目的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