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4-11-08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梅、陈钦忠控制的企 业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陈秀梅之弟陈本宋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小芳、福建 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西堤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厦门嘉德创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国武承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厦门西堤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嘉德创信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一步承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15 年12 月25 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该等增资部分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钦忠、陈秀梅、陈本宋、 李小芳均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阿石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 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梅、陈钦忠控制的企 业科拓投资,以及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本宋进一步承诺: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情形的,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 /本单位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制订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以下简称 本预案 ) ,具体要 点如下:
(一)本预案有效期及启动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