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4-11-08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

10 个交 易日内, 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拟定增持计划, 明确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方式和期限及完成时间,对外公告;

并于公告日后

6 个月内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增持 计划.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①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 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总和. (3)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票增持计划.增持行为严 格遵守《证券法》 、 《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未能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其稳定股价义务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制订或实施 需由公司实施的稳定股价方案,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公司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阿石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2、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提出或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本人自未能履行约定义务之日起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时扣留,直至其采取相应 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本人自未能履行约定义 务当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的 30%, 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 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薪酬总额的 30%.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拒不 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 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 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

4、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公司承诺并保证以同意本预案内容作为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标准之一,要求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和本预案的相应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人自愿依法履行《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所规定的实 施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