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1-15 |
4 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 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的本期债权代理人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制定的本期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指发行人与资金监管人签订的本期债券资金账户 监管协议.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作日:指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基点: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
1 个百分点的 1%,即0.0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指国务院于
1993 年8月2日颁布的《企业债券管 理条例》. 近三年:指2012-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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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娄底锑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11 月27 日 注册资本:35,0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志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冷水江市金竹西路桃园小区南组团东
11 栋1单元 经营范围:筹集城乡建设资金,承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城乡土地开发 整理经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保障 性住房及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公司简况:发行人作为冷水江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承担冷水江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任务,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营运 及相关开发.发行人现有全资子公司
5 家,控股子公司
1 家.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z2015{
02021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总资产 758,485.81 万元,总负债 200,865.78 万元,所有者权益 555,470.26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 业总收入 46,854.04 万元,净利润 22,092.59 万元.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前身为冷水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2002 年11 月27 日根据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冷政办(2002)64 号《关于同意成 立冷水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同意由冷水江市建设局出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取得冷水江市工商局核发的431381100070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713.00 万元,经湖南能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能达财验字(2002)第49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03 年7月13 日,经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冷政函(2003)37 号《关于 同意将环城北路等土地使用权授权给冷水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营运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1,305.00 万元,经湖南能达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