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11-20 |
2、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重新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 度至第 M 个计息年度,品种一 M=3,品种二 M=5,下文同)内,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 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1-1-4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 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M 年的国债收益 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 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 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M 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 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
2 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重新定价 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1 个基点为 0.01%).
3、递延支付利息条款: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监管部门 要求的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 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 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 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 人应在付息日前
5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4、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