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11-21 |
(ii)贸易业务;
(iii) 营运碳排放交易平台及相关服务;
(iv)放贷业务;
(v)证券交易业务;
及(vi)区块链技术相关业务.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中 期财务报表」 ) 乃根愀刍峒剖(「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 期财务报告」 及GEM上市规则第18章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在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时所采用之会计政策、确认及计量原则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用者一致. 中期财务报表根烦杀痉ū嘀(惟 若干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工具(如 适用) 除外) .董事认为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成本或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与其业务有关且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采纳此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未曾导致本集团本年度及上年度之会计政策及所呈报数额有重大变动. 本集团尚未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已开始评估此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但尚未能说明此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C
9 C 3. 收入收入指已收及应收第三方款项、提供放贷业务的利息收入以及提供经纪及相关服务的佣金收入总额.以下为於期内已确认之收入及其他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入租赁空调1,166 1,031 1,976 1,838 贸易业务45,004 71,089 83,167 137,926 放贷业务915
333 1,834 1,194 证券交易业务691
594 1,790 1,302 区块链技术相关业务16,807 C 16,807 C 64,583 73,047 105,574 142,260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225杂项收入1C3C22554. 其他收益及亏损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汇兑亏损,净额(1) (1) (2) (2) 按公平值於损益列账之金融资产收益净额C1,631 C 2,556 (1) 1,630 (2) 2,554 C
10 C 5. 分部资料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核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即 主要营运决策人) 呈报之资料,集中按所交付或提供货品或服务之种类划分.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 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如下: C 租赁节能空调(「租 赁空调」 ) C 贸易业务C营运碳排放交易平台及相关服务(「营 运碳排放交易平台」 ) C 放贷业务C证券交易业务C区块链技术相关业务分部收入及业绩以下为按可呈报分部划分之本集团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租赁空调贸易业务营运碳排放交易平台放贷业务证券交易业务区块链技术相关业务总计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分部收入1,976 83,167 C 1,834 1,790 16,807 105,574 分部业绩(4,574) 1,666 (908) 1,159 (681) (6,962) (10,300) 其他收入5汇兑亏损,净额(2) 加密货币公平值变动(8,059) 中央行政成本(32,355) 除税前亏损(50,711) C
11 C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租赁空调贸易业务营运碳排放交易平台放贷业务证券交易业务区块链技术相关业务总计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分部收入1,838 137,926 C 1,194 1,302 C 142,260 分部业绩(4,452) 6,242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