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11-26 |
118 关于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 《关于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 馈意见》的内容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或 主办券 商 )作为成都惠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锋新科 、 拟挂牌公 司 、 股份公司 或 公司 )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已组织拟挂牌公司及相关中 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就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 说明,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不加粗)四号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小四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五号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表格内字体 楷体(加粗)小四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披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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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存在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请主办券商及律 师核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回复】 公司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具体如下: (1)2015 年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2015 年2月8日,惠锋有限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并通过以下决议:同意将 公司成立之初至
2007 年底未分配利润中的
1300 万元用于转增注册资本, 注册资 本从
200 万人民币增加到
1500 万人民币. 转增资本后, 合营各方持股比例不变, 仍然为盛世国际占注册资本 40%,出资额变为
600 万元人民币;
成都鑫惠锋占注 册资本 60%,认缴出资额变为
900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4月8日,成都市青羊区投资促进局颁发了成青投资[2015]5 号《关 于外资企业成都惠锋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增资申请的批复》 ,同意惠锋有限注册 资本从
2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次增资部分,成都鑫 惠锋出资
780 万元人民币,盛世国际出资
52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利 润出资.出资双方出资比例不变.
2015 年4月20 日, 经亚太 (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亚会 C 验字 (2015)
0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
2015 年4月15 日止,贵公司已将未分配 利润 1300.00 万元转增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惠锋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盛世国际
600 40% 货币
2 成都鑫惠锋
900 60% 实物、货币 合计
1500 100.00% - (2)2016 年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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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2016 年4月10 日,成都鑫惠锋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以公司截止
2016 年3月31 日未分配利润中的
600 万元人民币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加到
2100 万元.
2016 年4月15 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 (成) 登记内变 (备) 字[2016]第005664 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受理办结了本次变更登 记. 此次增资后,惠锋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成都鑫惠锋
2100 100.00% 实物、货币 合计
2100 100.00%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 公司在上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公司股东均为法人股东,不存在向个 人进行转增股本或分配红利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 财税[2008]1 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