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4-11-26

12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60%的出资额,高抒D持有成都鑫惠锋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的出资额. 经叶凯、蔡肃确认,其二人在代为持有成都鑫惠锋股权期间,就股权代持事 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影响股权清晰的问题,公司现有股 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结合核查的具体事实情况对公司是否符合 股权明晰,股票 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 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就相应未披 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1)关于股权明晰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成立至今,公司股东包括盛世国际、成都鑫惠锋、陈萍、高抒D、惠锋咨询、华太前海.其中: ①自然人股东陈萍、高抒D不存在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等不适宜担任 公司股东的情况;

②法人股东盛世国际、成都鑫惠锋、惠锋咨询、华太前海等法人股东均不属 于国有性质股东,不存在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

③盛世国际为外资独资企业,盛世国际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公司的历次增 资、股权转让均取得了成都市青羊区对外经济合作局等外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经上述股东确认,其对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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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股权明晰,符合《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第 四条第

(一)款关于股权明晰的条件. 2)关于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 ①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工商资料, 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并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决议或决定,具体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第 五

(一) 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部分之内容.公司在中外合资企业期间,其股 权转让均取得了成都市青羊区对外经济合作局等外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司历次 股权转让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批准程序.公司符合《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 标准指引》第四条第

(二)款的规定. ②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发行股票的情形, 不存在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情形.公司符合《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第四条第

(二)款第

1 项的 规定. ③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 陈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将分三批解除转 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 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016 年4月16 日,高抒D、惠锋咨询、华太前海受让实际控制人陈萍控制 的股权.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的相关规定,挂 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 其 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将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 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 两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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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股份公司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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