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4-11-26 |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支持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自身经营, 建设萝北深加工项目拓展业务. 董事会认为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具备偿 债能力,本项担保无风险.
2、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的其他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奥宇集团和 奥宇深加工的合计 49%股权足额抵押给公司, 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提供反 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占2012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73%;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2012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1%.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0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