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11-29 |
11 万 发出商品 计提坏账准备 15,254.13 按连发 (1997)
47 号文, 可冲减净资产 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 8,086.08 已报废 在建工程 广告牌 1,500.00 应为费用处理 长期投资 坏账 46,015.00 - 无形资产 调查所发票 35,000.00 应为费用处理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二) 8-1-5 会计科目 内容 损失金额(元) 备注 合计 1,230,481.37 - 浦南镇人民政府在转让定价方面考虑到资产评估报告有关科目未冲减净资 产的情况,最终与受让人李长之达成以
101 万元转让硅微粉厂的协议.
二、李长之折价购买硅微粉厂净资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集体企业改制评估中可以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处理并冲减企业资产的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若 干政策规定》 (连发[1997]47 号)的规定,对改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账、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红字、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有关问题 资产,在改制前作一次性处理.评估机构根据财税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 项损失进行审核,并列为待处理损失.经批准,可冲减企业资产. 根据 《关于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试行) 》 (东委发[1996]38 号) 规定,对企业的呆、死账,可作一次性按时核销处理,可也从评估日向前推
10 年,按应收账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冲减企业资产. 根据上述文件, 硅微粉厂评估价与转让价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评估时只以账面 净资产填列. 因此, 从交易实质上看, 扣除存在损失和坏账的净资产约
123 万元, 交易对价反映了真实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并没有折价. 综上, 李长之出资
101 万元买断硅微粉厂净资产
224 万元的法律、法规及政 策依据充分,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硅微粉厂改制时的审批机关东海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是否属于有权 审批机关 [说明]
2019 年5月17 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确认硅微粉厂 改制时的审批机关东海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属于乡镇企业集体改制的有权审 批机关.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二) 8-1-6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硅微粉厂集体改 制时的工商登记内档;
(2)查阅了硅微粉厂集体改制时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 有权部门批复等相关资料;
(3) 对李长之及当时浦南镇负责硅微粉厂集体改制的 政府机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 取得了有关政府部门对硅微粉厂集体改制的情况 说明;
(5)查阅了连云港、东海县集体改制的政策性文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硅微粉厂改制时的审批机关东海县经 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属于乡镇企业集体改制的有权审批机关. (2)李长之折价购买硅微粉厂净资产有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该等事项是否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是否得到有权主 管部门确认,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权属清晰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说明]
一、李长之折价购买硅微粉厂净资产的原因 李长之出资
101 万元买断硅微粉厂净资产
224 万元, 出现折价的原因是集体 改制的资产评估报告出现以下会计科目未冲减净资产: 会计科目 内容 损失金额(元) 备注 应收账款 账龄三年以上 705,474.05 - 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 52,882.49 按连发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