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11-30 |
2019 年7月23 日下午 15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 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 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应 提交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2 破9-1 号 本院根据
2019 年4月26 日裁定受理温州市 金博辰华海洋文化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金博公 司) 破产清算一案, 并指 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 所为管理人.金博公司 的债权人应在
2019 年6月6日前向管理人 (通讯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 区温州大道
1707 号哼哈 大厦
11 层西首;
邮政编 码: 325000;
联系人: 徐琦、 林嫣嫣,
电话:
18267768188、 15857721877) 申报债 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 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 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金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6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 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 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代理 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3民初6197号 余灼: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显杰与被告余灼买卖 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 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本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 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3民初6126号 周庆丹、 何鹏: 本院受理原告李月明诉你们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 讼文书,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规 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浙0303民初6126号民 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状元法 庭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及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 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3民初6249号 余少年: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乐享新能源汽车 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少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余少年的上诉状副本.上诉人温州 乐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1、 撤销龙湾 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8) 浙0303 民初
6249 号民 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2、 改判确认上诉人与被上 诉人签订的 《汽车租赁合同》 于2018 年9月18 日 解除;
3、 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租金
13377 元, 逾期付款违约金
3000 元;
4、 改判被上诉人立 即处理车辆交付之日至被上诉人实际返还车辆期 间的违章罚款、 罚分;
5、 对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重 新进行分配;
6、 判令本案一审、 二审诉讼费用由被 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 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 浙0304民初2776号 张晶: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郭溪支行与被告张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