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4-12-03 |
7、搭建要求 1) 展台地面必须铺设地毯或其他的合适材料.注意设计合理性,避免地台与 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2) 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都不得超出展位边界.包括:参展商的公司名称、标 志灯箱和海报. 3) 展商负责提供各自的展墙,不得利用相邻展台的墙板背面作为自己的墙 板.不得在相邻展台的背板或侧板上展示参展商的名称和标志等. 4) 面向毗邻展台的背板部分如高出毗邻展台,应以白板封好,平整清洁.主 办单位保留对不符合标准的展台设计及搭建进行调整、拆除的权利. 5) 不管是为了展台搭建还是展品装配,不得在展馆地面、柱子或墙面上钉钉、 钻孔.严禁在展馆地面、公共通道的柱子或墙面上使用黏合剂、胶粘物做任何装 饰.展商将负责由于其职员或其委托搭建商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6)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 墙玻璃厚度不小于 8mm) ,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 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
4 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 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 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7)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 100mm 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 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8)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 120mm, 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超过 6m 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 下部须加设立柱 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8、展台装修与分界 1) 所有展台和国家展团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面积清晰划分,并铺设地毯或地 板.除岛形展台(四开面展台)和国家展团外,所有展台都必须由一面背板和两 块侧板构成.角位展台(两开面展台)须各有一面背板和侧板;
半岛形展台(三 开面展台)只须一块背板.相接展台间也须用墙板分隔. 2) 参展商不得在自己的展位之外展示、悬挂或分发任何展品、材料、家具或 产品,也不得将其展台的结构和装饰延伸到展位界限之外. 3) 未经主办单位允许展商不得在公共区域上悬挂或粘贴各种宣传饰品及其它 物品. 4) 展台内搭建物不得妨碍展馆室内消防系统、空调出风口及通风口的正常运 作,展厅的所有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搭建物或展示品不得阻碍主办方或消 防规定的各个通道及展厅内各个大门.如有违反,主办方及消防部门有权进行现 场整改.如涉及费用,将由展商承担. 5) 任何临时搭建物的开门与消防栓、电机、机械升降装置及报警铃之间必须 保持至少 1.2 米(4 英尺)的距离.为便于安全检查,展台的背板与展馆墙面应保 持至少
60 厘米距离. 6) 为确保展览会的整体视觉效果,主办单位要求所有展厅的展台布置应保证 视线开阔,不阻碍展厅内其他展台的视线.毗临主通道两侧的展台的迎面不允许 封闭式搭建,展台侧面须留出豁口. 7)如果指定主场运营服务商认为展台设计中的背板或侧板阻碍通道及展厅各大 门,指定主场运营商保留要求其改变、修改、降低或缩短背板或侧板的尺寸的权 力. 另外面向其他参展商展台或公共区域的墙板应符合主办单位认可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