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4-12-03 |
2019 年2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分标准
20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8
第六章 附件.
34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 采购人 ) 委托,就2019-2021 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展览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 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066019K60477
2、项目内容:2019-2021 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展览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 2.1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710 万元(服务期为三年). 2.2 采购需求:为整合和引进相关产业资源,将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展览打造成全国智能 制造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型展会,使其成为推动南京智能制造产业链完善、提升 智能制造的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高质量平台, 拟推进展会商业化运作.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 选出一个具备丰富资源、 运作能力强的会展企业作为长期合作执行机构, 以3年为一个合作 周期(2019-2021 年),由其全面负责招商招展、品牌建设、展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场馆 布置搭建、运营管理等事项)等相关事宜.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或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 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 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中国政府采 购网 、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江苏 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