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4-12-05 |
36 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36 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B、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投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2.流通底价承诺 控股股东万鼎集团承诺:36 个月的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7.02 元(2006 年3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格的 150%) . 11-2-2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申报材料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3.暂代支付对价的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裕华金属承诺: 承诺暂代不同意本方案、 无法取得联系及 其他暂时无法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该 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裕华金属偿还暂代支付的股份,或 者取得裕华金属的书面同意.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3月31 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 年4月12 日下午 14:30.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6 年4月10 日-2006 年4月12 日每交易日的 9:30-11:
30、13:00-15:00.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
2006 年3月6日起停牌.本公司董事 会于
3 月13 日发出召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公布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最晚于
3 月23 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2006 年3月22 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 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06 年3月22 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 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 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或者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并获得其同意后刊登 《关于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告》 ,并申请公司股 票继续停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 年4月3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
电话:029-
82210451、82210478 传真:029-82233943 11-2-3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申报材料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www.changxin.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2-4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申报材料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4〕3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持有公司三 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召集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举 行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拟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股份以使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本着股东平等协商、诚信互谅、自 主决策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在收到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后,在保荐机构的 协助下制定如下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