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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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潘昌、姜文龙、衢州广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 2016/9/27 2017/9/26 否 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潘昌、姜文龙、衢州广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 2016/10/13 2017/10/12 否 潘昌、姜文龙[注2] 10,000,000.00 2017/4/11 2018/4/10 否 潘昌、姜文龙[注1] 10,000,000.00 2017/1/12 2018/1/10 否 潘昌、姜文龙[注1] 5,000,000.00 2017/1/25 2018/1/18 否 潘昌、姜文龙[注1] 5,000,000.00 2017/3/2 2018/3/1 否 潘昌、姜文龙[注1] 23,000,000.00 2017/1/24 2018/1/23 否 潘昌、姜文龙[注2] [注3] USD 1,448,500.00 否 潘昌、姜文龙[注1] [注3] USD 683,000.00 否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潘昌、姜文龙[注1] [注3] USD 184,500.00 否 [注 1]上述事项同时由公司的长期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注2]上述事项同时由公司的存货进行质押担保. [注3]上述事项系公司开立的信用证.

4、其他关联方交易

(一)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

2017 年1-6 月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间

2017 年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5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15 报酬总额(万元) 2,358,500.00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 公告编号:⒛

17068 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 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 价公允合 理,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 良影响,公 司独立 性没有 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 司亦不会因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目录

(一)《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浙江恒 司会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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