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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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省有 关政策、规划,协助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核应急 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管理权限监督管理核设施 安全, 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 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 核技术应用、 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对重大 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 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 督性监测、 应急监测等. 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十)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 协助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 建设.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 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 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 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 ―
5 ― 态环境保护.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 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 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参与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 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 (十五) 完成市委、 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应当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 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 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进口固体废 物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 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 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 保密、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 资金.负责机关和组织指导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工作,指导直属 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直属 单位内部审计.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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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法规科.协调起草生态环境政策、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依 法行政考核工作. 负责相关法制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 政协议案、 提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责法律 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
(三)综合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环境综合性功能区 划,参与制定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 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生态 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生态环境委员 会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 保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