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12-18 |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 市卫生和计生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2― 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发展战 略,推进健康惠州建设,决定在全市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服务对象为全市常住人口,即:惠州市户籍 人口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2018-2020年为试行期,以全 市常住人口为基数,按照3:3:4的原则(即2018年完成30%, 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40%),制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计 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健康体检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对体检 人群按照分类实施健康管理,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孤儿、优抚对象优先安排体检. 第三条 体检人群分为"0-6周岁人群"、"7-17周岁人群"、 "18-34周岁人群"、"35-64周岁人群"、"65周岁及以上人群"五个 年龄组.其中:"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按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执行. "7-17周岁人群"、 "18-34周岁人群"、 "35-64周岁人群"结合各年龄组情况, 分别确定相关体检项目 (具 体见附件) ,在2018年-2020年试行期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体检 方式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为主、巡回体检为 辅、入户体检为补充. 第四条 "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费用列 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余人群健康体检经费为90元/ 人.群众自己增加的体检项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付费.全民 健康体检费用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按照预算法的 规定,市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下达市补助资金,县(区) ―3― 收到市补助资金后30日内拨付到资金使用单位;
各县(区)承担 的配套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按月拨付.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执 行进度,于每个季度末将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上报 县(区)卫生和计生、财政部门. 第五条 凡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本市常住人口,在当地县 (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组织下享受免费体检.
(一)"0-6周岁人群",到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检项目.
(二)"7-17周岁人群"由本市各中、小学、中职学校统一造册 登记,并根据学校驻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间安排开展健康体检.
(三)"18-34周岁人群"和"35-64周岁人群",持身份证或户 口本到常住地村(居)委会登记造册,在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
(四)"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常住地乡镇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 关体检项目. 第六条 健全结果反馈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体检结果 及时录入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 微信、 网上等多种方式反馈给群众, 并做好指标解释和健康指导. 第七条 加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及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熟悉操作流程, 强化质量控制, 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引导. 各县 (区)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及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有需要的县(区)可报请市卫生和计生局组织技术人员培训. 附件: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4― 附件 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年龄 体检项目 国家规定项目 我市新增相关体检项目 0-6 周岁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享有出 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