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4-12-19 |
5、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股东分红;
(2) 减少注册资本.
6、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2)发行 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中国中冶?????????????????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1-2-5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 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或者提前 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三、 截至
2016 年末,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为 831.08 亿元人民币;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7.14 亿元 (2014 年和
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2016 年12 月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6〕3073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8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拟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上市交易, 具体安排见发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 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 应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 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 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 等因素的影响,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