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4-12-20
1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电信息 股票代码:

600637 收购人名称: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4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田林路

168 号 签署日期:

2009 年6月5日2收购人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编制.

依据《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 购人持有广电信息 57,979 股A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电信息拥有权 益;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2009 年6月5日,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拟向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其持有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99,394,738 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 本次收购已经由

2009 年5月12 日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2009 年5月12 日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2009 年5月13 日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决议通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6月3日以沪国资委产[2009]212 号文同意广电集团转让所持广电电子和广电信息国有股权过程中, 免于披露拟转 让股份的信息、并与仪电集团直接签订转让协议. 本次收购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此次股份转让无异议和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 后方可进行.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根据该协议,满足下述全部各项 为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拟转让股份过户登记的先决条件: (1)广电集团股东会做出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决议;

(2)仪电集团董事会做出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决议;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批准广电集团向仪电集团转让广电 信息及广电电子股份;

(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批准仪电集团受让广电信息及广电 电子股份;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广电信息股份转让豁免仪电集团要约收购义 务并对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广电电子股份转让豁免仪电集团要约收购义 务并对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7)相关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仪电集团受让广电电子股份;

(8)广电信息和广电电子实施关键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文件所述的交易先决 条件全部得到满足(该等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广电信息和广电电子股东 大会分别做出批准关键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广电电子实施关键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是根据上海广电信息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 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 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上海广电信息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上 海广电信息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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