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12-24 |
第二章 拍卖标的第四条 受委托, 定于
2016 年12 月22 日下午 2:
30 在柯桥区华齐路
1066 号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交易厅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概况(具体详见拍卖清单) : 本次拍卖的
1 号、4 号标的为九年期租赁权,9-11 号标的为十年期租赁权,其余标的为 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9-11 号标的拍卖成交价为十年租金,其余标的拍卖成交价为 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年递增 5%.所有标的均不含装修,按毛坯房拍租: 1-3 号标的: 城南绿洲新村
6 层―8 层办公房,投醪河路
16 号4间营业房,投醪河
5 号北一楼营业房及西二楼办公房、南105-106,起拍价:16.2-36.5 万元/年;
4-8 号标的:市区柳桥下
4 号1-3 层办公房,延安路
661 号东、西首营业房,新建 南路
795 号营业房,柯桥阳光绿园
4 幢503 室、504 室办公房,4 幢603 室、604 室办公 房,投醪河路
16 号4间营业房,起拍价:3.8-13.6 万元/年;
9-11 号标的: 延安路
17 号13-204, 绍兴市延安路
17 号13-101, 十三亩头
22 号102, 十年起拍总价:6.24-9 万元;
12-26 号标的:小禅法弄
2 号朝南办公楼二楼东首、西首二间办公用房,城南滨江 花园
806 号,810 汽车库,江家敬逋饣仿繁辈嗯┕ど滩肿÷
1 楼11 号,江家敬逋饣 路北侧农工商仓住楼
2 楼住宅, 江家敬逋饣仿繁辈嗯┕ど滩肿÷
1 楼6号里间+7 号+8 号,府河街
139 号营业房,银塔路
31 号404 室住宅,长城新村
5 幢603 室住宅 (现26 幢603 室),鉴湖镇江家敬逋饣仿繁辈嗯┕ど滩肿÷
1 楼6号外间,中兴南路
79 号活 动楼西侧平房一间(1),温馨花园
1 号楼沿凤江路
102 车库,温馨花园
2 号楼沿凤江 路218 营业房, 解放北路
272 二层办公楼, 解放北路
272 三层办公楼, 起拍价: 0.45-3.26 万元/年. 缴纳参拍保证金:1-3 号标的为
5 万元,4-8 号标的均为
2 万元,9-11 号标的均为
1 万元,12-26 号标的均为
2 千元,.如须成交多个标的的保证金须累计交纳(不计息) . 经委托人确认的优先续租权人如未报名参加本次拍租的,则视为放弃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二)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的位置、面积等以现场展示为准. 第五条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及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表述,在拍卖时与买受人 权利 (含从权利、 附随权利) 行使期间的权利状态和实物品质之真伪、 瑕疵、 缺陷不作担保;
对拍卖标的是否存有地役权、他项权、典权、相邻权等权利不作担保;
对拍卖标的潜在的或 委托人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纠纷或第三人的卖赁及侵占状态不作担保;
对拍卖公告、 拍卖规则 及其附件的表述,与政府、评估或中介机构、公证单位、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档案记载的 不一致不作担保;
对不可抗力、拍卖标的自身属性的变动或正常的损耗、法律法规及规章政 策的变动、及其它第三方的风险不作担保;
对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其附件未提及的事宜、 对可能导致减损标的或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其他事宜,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章 拍卖前期活动第六条 竞买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 组织,符合本次拍卖的相关文件要求,缴纳规定的参拍保证金(简称保证金,下同) ,并办 理了本公司的报名登记手续后, 具有在本次拍卖活动中竞买资格的人. 本公司在拍卖活动任 何阶段, 有权对不符合本次拍卖所要求的竞买人资格之主体, 拒绝其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 卖会场或解除其拍卖成交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八条 竞买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缴入相应保证金. 保证金为竞买人及其后的买 受人单向对本公司承诺的信用保证.保证金用途为: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拍得 标的后, 按本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 否则本公司有权对买受人的保证金 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