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12-24 |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注释: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以下事项: (1)优先股股息率 采用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 并相应明确固定股息率水平或浮动股息率的计算 方法;
(2)公司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分配利润;
(3)如果公司 因本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不足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 差额部分是否累 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是否有权同 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以及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 条件等事项;
(5)其他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事项;
(6)除利润分配和剩余财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产分配外, 优先股是否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的设置;
(7)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时, 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表决权的具体计算方法. 其中,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 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 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商业银行 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2)项和第(3)项事项另作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股 份总数为
6000 万股,由全体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和出资时间: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证件号码/营业 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万股) 比例 (%) 出资 时间
1 周建灿
330622196305023815 1721.4 28.69 2011.9.27
2 周纯330682198802283437
861 14.35 2011.9.27
3 王淼根
310104196603304072 1371.6 22.86 2011.9.27
4 陈根荣
330622196812072419 1012.8 16.88 2011.9.27
5 马夏康
430303196509012032 253.2 4.22 2011.9.27
6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0000000104738 360
6 2011.9.27
7 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30100000145886 240
4 2011.9.27
8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310225000574120 180
3 2011.9.27
9 合计/6000
1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4,370,437 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以赠与、 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 ,在普通股之外,发行一定数量的优先股.优先股 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 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 到限制.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