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4-12-26 |
有助于培养新的业务 增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 无法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 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后续具体协议为准, 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 定性. 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1 公司与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8 年5月30 日 尚未签订后续合同
2 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 智慧城市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9 年3月1日2019 年3月11 日, 双方签署了相关服 务合同
3、公司于
2019 年1月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
2019 年3月19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
2019 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于
2019 年3月5日披露了 《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合作各方签署的《智慧物联城市战略合作协议》 .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